结构化程序设计原理
结构化编程有四个主要原则:
1.自上而下:编程时先考虑整体,再考虑细节;先考虑全局目标,再考虑局部目标。不要一开始就追求太多的细节,从最高的总体目标入手,逐步把问题具体化。
2.逐步细化:对于复杂的问题,要设计一些子目标作为过渡,逐步细化。
3.模块化:一个复杂的问题肯定是由几个比较简单的问题组成的。模块化就是把程序的总目标分解成子目标,再进一步分解成具体的小目标,把每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
4.限制goto语句的使用
结构化编程方法的起源来自于对GOTO语句的理解和争论。肯定的结论是,在块和进程的异常退出处往往需要GOTO语句,这样会使程序执行更有效率;在综合程序目标时,GOTO语句通常很有用,例如在return语句中使用GOTO。
否定的结论是GOTO语句是有害的,是程序混乱的祸根。程序的质量与GOTO语句的数量成反比,所有高级编程语言都应该取消GOTO语句。取消GOTO语句后,程序易于理解、调试、维护和证明其正确性。作为论证的结论,Knuth在1974发表了令人信服的总结,取消了GOTO语句。
扩展数据:
结构化程序是以模块化设计为中心,将待开发的软件系统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模块。
结构化程序设计是Dykstra在1969中提出的。它以模块化设计为中心,把要开发的软件系统分成几个独立的模块,使得完成每个模块的工作变得简单明了,为设计一些较大的软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模块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设计一个模块的时候,不会受到其他模块的牵连,所以可以把原来复杂的问题简化为一系列简单模块的设计。模块的独立性也为扩展现有系统和建立新系统带来了很多便利,因为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模块进行积木式扩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结构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