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辛吉罗·红岩翻案始末
1616(明万历四十四年)以后,金可汗政权在建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经过天命、崇德、顺治、康熙、雍正等各个时期,由后金可汗政权向清朝皇权、由地方政权向国家政权转变。这一时期围绕皇位继承问题的权力斗争不绝于耳,康熙朝后期的职位之争,以及由此产生的雍正前期的朋党清除,时期的规模和斗争的激烈程度都超过了顺治和清朝入关之前。发生在乾隆四年(1739)的红岩事件,是高峰过后的最后一波。
乾隆初年,密仓制度建立前夕,由康雍开创的密仓制度取代长子皇位继承制度的历史进程尚未结束。两种皇位继承制度所代表的不同理念和价值取向,仍然在人们的头脑中相互作用和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权的中央集权和强化程度较康雍时期进一步提高,即将达到极致。因此,红岩案承载了前朝争储的深刻印象,也呈现了这一时代背景赋予的特征。
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洪洋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从发现到结束,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但随着案情的逐渐披露,乾隆皇帝对该案的认识有一个由表及里的深化过程。
四年(1739)九月,乾隆皇帝免去正黄旗旗长的职务,以“爱别人,不要脸”的含糊罪名将其关起,并“押解回京,交由宗室”。乾隆皇帝指出,“谄媚伊之人,若宣之于众,必有许多干司,如何能罚?”所以,我还是尽我所能去亲吻,拒绝赞美。”这就是“福宁首诉洪永”事件,乾隆皇帝采取谨慎态度保护涉案人员,并告诫:“从今以后,皇族要以洪为戒,革除朋党之弊,为国家着想,挽回皇族的颜面。“福宁身份不明,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员或属下。
十月初,宗仁府议奏,康熙帝十六子庄父子云路及其后裔洪永、洪圣、洪畅、洪云等。“组党营洪,秘而不宣”,建议分别处罚。乾隆皇帝认为陆芸“只图取悦于人,遇事暧昧”,直到与洪永等人有了亲身遭遇。“去年听说了,很后悔,渐渐就解散了。没想到,还是巩固了。”但是,“我觉得王乃是个平庸的人。如果他说他胸中有其他想法,这时候就没什么可期待的了。”乾隆皇帝还指出,鸿雁等人“看我对王恩重如山,慷慨大方,都是巴结奉承,怕将来有一天,大到不能倒。那时候要罚,要造很多,在王谷都难救,现在却帮不了皇帝的祖宗。”他首次披露,弘志“自以为是老东宫之子,意图不容置疑。”说到我今年生日,我做了一个鹅黄色的肩带,并把它倍增。如果我不接受,我就留着自己用。乾隆皇帝决定,允许免去陆的太子之职,但免去他的太子、国务大臣之职。弘去太子时,仍被允许住在郑家庄,不准出城;宏声是“永远禁止的”;贝勒洪昌、贝子洪普、宫宁和格觉、宁军的王红昌仍然保留着国王的头衔,“万岁”。其实,此时乾隆皇帝已经发现,弘道“心有不良,因事不明显,归结为轻刑,以见小刑大警之意”,也就是说,在他眼中,“只奉承庄”的弘道,不足以当此案主犯。
不久,从事巫术活动的巫师安泰在审讯中供认不讳。弘一曾问他:“准噶尔能不能去北京,天下太平不太平,皇帝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我将来会不会崛起?”这改变了弘志的犯罪性质。乾隆皇帝据此认为他“另有所图”。“他问妖之言,不适于臣下,忍万般之心者,计以严刑以示国法,使之适当。”同时发现洪永“仿照国体”,擅自在政府内设立内务部下属机构的会礼司。这种做法似乎包含了以自己为圣像,反抗朝廷的意味,以至于乾隆皇帝认为洪永是“邪恶的”,比允祀万云等人“意义特别重大”。至于陆芸,除了被认定“私改公务财产于裕之外”,没有新的犯罪证据,仍维持原判刑罚;宏声等人也是一样。禁地由原来的郑家庄大宅改为与皇宫相邻的景山果园;除祖籍外,改名46。至此,该案以弘志为犯罪主角而告终。
乾隆七年(1742)九月,终年49岁。四十三年(1778)正月,乾隆下令恢复允祀原名。与此同时,我和我的后代恢复了宗室,死去36年的洪坤也恢复了本名,赚到了祖籍。
洪志案的出现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需要对案件中人的相关情况做一个大概的分析。
在以往对康熙末年储位之争和雍正继位的考察中,洪永是一个被忽视的人物。
洪永,万云之子,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七月,生母为边福晋李甲。他的第一个母亲瓜尔嘉无子,死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七月。雍正二年(1724),云雍十二月病逝后,谥号李太子。雍正帝的生母弘道,“侍奉二哥多年,为人非常真诚,做了太子身边的公主。乾隆皇帝称弘雍为云雍的次子或长子,也是出自他自身的原因。
弘志受到天皇祖先的爱戴。康熙五十一年(1712)十月第二次废太子后,因为“皇帝长子相当贤惠”,有云雍可能复辟的传闻。云雍第二次被废黜后不久,洪雍的长子、康熙帝最重要的儿子孙出生,这无疑将洪雍与康熙帝的继位问题联系起来,增加了一个环节。
云勇* * *有12个儿子,鸿雁排行第二。长子和弘是同母,长虹3岁,11岁。三儿子金红死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时年22岁。第四个儿子和第五个儿子都很年轻,还没有名字。第六子弘,与弘长子陈勇同年出生,比弘小18岁。所以到了第三年(1725)六月,也就是云30死后半年,还有一种说法叫“米亲王(云30死后封侯)的后代,年纪小,什么都不知道”,因为当时除了洪勇去年32岁,其他的都未成年。这种情况使得实际上是长子的洪永在万云的学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万云无可争议的继承人。
如果云勇不被废黜,弘志将继承大一统。就连乾隆皇帝自己在晚年也承认这一点。他说:“理奇王子(裕仁)有幸继承了大统,却没有享受两年的国家。他的长子弘志沉溺于失败,岁月不是永恒的,让他接连成功。在连续的几年里,他经历了连续的变化。我是阿清皇帝吗?”
据《李朝实录》记载,康熙帝死后,人们有如下传言:“康熙帝在长春园患病,知其不能起床,唤老马曰:‘四子太子最智,我死后为继承人。胤禛的第二个儿子是英雄,将被命名为王子。".....并说:‘废太子皇长子,本性不孝,按前者下狱,衣食足,以此结束其生命。我爱罗废太子的二儿子,他特意取名太子。“过世了。以上传言并不可信,但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
第二,废太子后,因为康熙皇帝爱弘宾,逐渐出现“三仙”说,流传甚广,传到朝鲜。
在人们普遍对胤禛继位表示怀疑的情况下,胤禛的部下根据上述传闻,炮制了康熙皇帝爱李鸿的理论,并最终传给了胤禛,为后者不正当的继位辩护和寻找依据。事实上,由于康熙帝没有因为对李鸿的爱而立其父云雍为太子,所以他不会被传到胤禛,在那里他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已经45岁了。
雍正帝继位后,为了改变自己在朝鲜被孤立的局面,集中力量打击允祀的万云集团,他在未雨绸缪的同时,尽量安抚万云父子。他立洪阳为郡王,并把他迁到北京以北20多英里的郑家庄。至于刻意拉拢,《李氏春秋》中也有记载:“康熙帝废太子为王,新帝在府中时取内廷,金银、官族皆转他。还把那个残疾人(指云勇)放了,让他大哭大闹,他马上就被关了起来。”被废太子云雍于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死于紫禁城,享年51。雍正八年(1728),弘历晋为李亲王。
裕仁被杀后,乾隆皇帝称裕仁“只是一个无知的人耳”。这不是真的。康熙五十五年(1716)十一月,在皇宫工作的正白旗工匠华瑟,因违反康熙皇帝的相关规定,按大内样式为红柯盗珐琅火链,被处以连枷杖流放。负责宫产的王道华、赵昌也因把关不严受到处分。康熙皇帝对此案非常重视,但在处理此案时,对裕仁不动声色,对他采取保护态度。花色以前是“在二哥府里伺候”,这次弘志通过一个太监把制作传达给他。这说明鸿雁的人脉很广。他的父亲虽然被废黜,被拘留,但他认为自己受到祖先的爱戴,甚至无视他们的禁止。华色知法犯法,从一个侧面说明万云父子还是挺厉害的,挺可怕的。
在雍正帝统治期间,所有反对宗室的成员都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这种政治氛围下,洪勇为了保命,不敢表达自己的不满,即使满清高级统治成员对雍正帝的相关措施(如严厉镇压允祀、云辰等一大批宗室成员)有不同看法,也不敢发表意见。乾隆皇帝继位后,针对雍正帝施政中的失误采取了一系列纠正措施,对受到处分的宗室成员给予宽大处理,以彻底扭转雍正帝造成的孤立被动局面,重新获得满清贵族上层的支持。这是其整改措施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乾隆皇帝反复标榜的所谓“倾尽所能亲亲”、“一书互赠,九家为恩”的精髓所在。于是云禅和我被从拘留所放了出来,乾隆二年(1737),分别被封为辅公。允祀、云禅、颜昕、孙女等的后代。被重新接收在玉模具和红丝带;此外,乾隆皇帝还采取了其他相关措施。
在继位初期,皇帝宽大处理前朝遗留问题,大力改善与宗室成员的关系,客观上为洪永等人以潜移默化或间接的方式发泄被压抑的不满创造了有利氛围。“仿国制”,洪永在政府中私自设立了内务府下属办事处,并制作了官员禁止的鹅黄色肩带,作为乾隆皇帝生日的礼物。他表现出“不尊乾隆皇帝”,听完被关在宗仁府,“犹有所惧,抗假供”等等,都说明洪勇不怕权威的威胁。
四年(1739)十月,乾隆皇帝指出陆芸、鸿雁等人“私下交往,秘密往来”,“去年听说了”。时间到了乾隆三年(1738)十月。因为永琏的死,乾隆皇帝命令他退出光明正大的牌位,立他为皇太子。他还和云禄、洪州、军机大臣讨论过这件事。这相当于声明该位置为空。
总之,乾隆皇帝李鸿是雍正的私生子,而李鸿是康熙皇帝实行长子继承皇位制度过程中的既得利益者的外孙。同时,他对皇帝长子重登皇位产生了怀疑。(甘龙曾经骂鸿雁:我以为我是老东宫的儿子,真的不想问。)
康熙十六子,生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生母为顺义妃子王,苏州人。陆芸“精于数学,乐在其中,收圣人之教,编数之精”,曾教侄儿如何教李立和火器。陆芸在康熙帝的儿子中年龄较小,没有参与康熙帝晚年对王子职位的争夺。与他的许多兄弟相比,陆芸生性安静,热衷于学术技能,对权力的渴望相对较小。这也是康熙帝年轻文人的共同特点。雍正帝死后四天(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廷发布的上谕说:“庄王琴心地善良,平和谨慎,但遇事很少担责,但不会犯错。”它反映了干勇父子对陆芸的* * *一致的看法。
雍正帝继位后,在清朝的最高统治阶层中非常孤立。在康熙末年的皇位争夺战中保持中立,从未对他的权力构成威胁的少数皇帝之一,成为他努力的对象,陆芸就是其中之一。元年(1723)二月,雍正帝以陆芸为皇太极之孙孙伯国多的继承人,攻封庄王琴,批驳群臣中“我爱十六阿哥”的论调。雍正末年,陆芸先后掌管内务部和宗仁府事务,并担任八旗都督,一直受到信任。乾隆初年,陆芸、太子李国云、鄂尔泰、张等人都是辅政兼宰相事务;他本人“吃王子双薪”;尤其是乾隆三年(1738)二月云黎去世后,云禄在叔侄中的地位更是首屈一指。陆芸因“洪永案”被贬后,任玉牒馆馆长,掌管宗仁院。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去世,享年73岁,并被授勋。
根据《艾辛乔罗族谱》等史料记载,洪圣等四位同时代人的相关资料,以洪永为例,简述如下。
恒太子长子弘生,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四月,嫡系为边富锦刘甲。康熙五十九年(1720),十二月,按贝子品级,立为太子。雍正年间,管理上元、白起事务。雍正四年(1726)五月,因“处理旗务不力”被革职,交由其父云起“在家严教”。乾隆皇帝继位后,重新启用宏声,黄征旗被授予满洲司令部,同时掌管火器营事务。乾隆四年(1739),郑弘受到处分,但晚年又重新受到信任,担任一级侍卫,掌管侍卫的大臣。乾隆十九年(1754)卒,时年59岁,受勋。
弘昌是夷太子云翔的长子。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一月,生母为瓜尔嘉。雍正元年(1723),四月命名为贝子。乾隆皇帝称弘昌“天生愚笨,不知教,夷之父夷亲王邀其居”。云翔死后,被雍正帝释放,乾隆皇帝继位后,被提升为贝勒。乾隆四年(1739)十月调任贝勒,三十六年(1771)去世,享年66岁。他是洪志案四名参与者中唯一没有被追授的人。不过,从他直爽的性格和作风来看,也许是父亲在世时,他曾公开表达过对雍正帝继位的看法,云翔怕惹是生非,就把他扣留在家里。
云禄次子弘普,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六月。他的生母是李福金,他的大哥在他出生的当天就去世了。弘普其实是云璐的长子。乾隆皇帝继位后,被立为贝子,掌管礼部,掌管满洲正蓝旗。乾隆四年(1739)十月,弘普虽因弘治案受牵连,被免去贝子之职,谢被任命为,但当月被封为粉恩镇公,次年在宗仁府任右使。卒于乾隆八年(1743),享年31。死时封他为太子,赐以礼遇和勤政。乾隆三十二年(1767),云禄死后,弘普谥号和硕庄王琴。
弘坤是易云祥太子的第四子,生母是狄福晋的赵佳。与堂弟弘普同岁,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五月。雍正八年(1730)八月,也就是他父亲去世三个月后,洪亮被封为宁郡王。乾隆四年(1739)十月裕仁被杀后,乾隆皇帝认为裕仁本应退位,但“此位皇位被朝廷下令永远继承”,于是宽大地保留了爵位。鸿运死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享年52岁,受慈福。
综上所述,洪永案所涉及的五名宗室成员中,陆芸为干勇所信任,弘普为陆芸之子。弘昌和弘昌的父亲是雍正帝最信任、特别推崇的云翔亲王;虽然鸿生的父亲,太子恒,是云禅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他没有参加争夺这个位置。因此,雍正帝继承王位后,云起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在雍正帝消灭允祀、云禅及其众多追随者的斗争中,上述宗室成员不仅受到了迫害,而且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好处(宏声的情况略有不同)。不过,他们对被废黜的王子万云的长子深表同情,后者曾希望继承王位,并与他交往密切。这类似于雍正帝的长子洪氏站在了太上皇的政敌允祀万云集团一边!不同的是,洪氏的政治态度与其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受挫有因果关系,而陆芸等人则是雍正帝继位的受益者,甚至站在了雍正父子的对立面。这表明雍正帝消灭政敌的残酷行为是非常不得人心的。除了受害者家属和他们的许多同情者,甚至雍正帝的亲信陆芸本人,以及陆芸的长子和雍正帝最信任的心腹云翔,都不赞成这一点。乾隆皇帝继位后,受雍正帝迫害的皇族大多得到平反,政治气氛一度相对宽松。陆芸等人压抑已久的不满,以及对受迫害民众的同情,终于显露出来,与洪勇的怨恨和希望一拍即合,最终导致了洪勇事件。康雍时期的仓储之争余波在乾隆初年仍有所显现,可见仓储引发的政治斗争影响深远。
值得注意的是,裕仁案涉及的5名宗室成员中,除陆芸外,其余4名裕仁的同辈有3名长子(弘生、弘昌、弘普)和1名幼子(裕仁)。具有长子或嫡子地位的宗室成员同情并支持被废太子的长子弘志,这不仅仅是巧合。多少反映出清朝入关近百年后,满族贵族对宗法制长子观念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从抵制到接受。
洪勇不甘心父亲的失败。在皇权的集中和强化即将达到极致的客观形势下,暴露其不忠之心无异于向石头扔鸡蛋,自取灭亡。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位乾隆初年还健在的康熙朝失败者对问题表示赞同。他从拘留所释放出来后,一改过去桀骜不驯的状态,于是被提升为郡王,并被任命为汉军驻黄征旗长,掌管罗雪,“非常恭敬敬业”乾隆二十年(1755)正月,云游梯死,享年68岁,被赐勤。雍正十三年(1735)五月,云游长子弘生孙。洪明祥受到皇帝祖先的爱戴。康熙五十八年(1719)夏天,康熙皇帝为其中一人安排了婚礼。鸿铭的儿子出生几个月后,雍正帝去世,云游被立即释放。云游的爵位以其第一个孙子的名字命名为永忠,体现了他对康熙皇帝的深刻记忆和忠诚。同时也透露出他改弦易辙,谨慎行事度过余生的决心。皇位继承制度改革的大波折,造成了允误皇位的问题,皇权强大的威慑力和强制力,迫使他不得不把怒火藏在心里,看似毕恭毕敬,以求过好自己的生活,得到好下场。这里面的感觉就像喝水,冷暖自知。云的政治态度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后代。事实上,这种情况在雍正帝所打击的宗室中是普遍存在的。
乾隆皇帝对洪永案的处理颇具特色。除了终身监禁弘志本人,还有很多人任用他,都是善终。他接受了雍正帝的教训,对该案从宽审理,并保持沉默以减少其影响,使其在即位后立即实施,与加强宗室团结的政策一以贯之。另一方面,乾隆皇帝也极不愿意提起康雍时期因为弘咏事件而发生的争储之事。事实上,这是他的禁忌。当然,乾隆皇帝对鸿雁案宽大处理的根本原因是皇权已经极度集中和强大,他可以牢牢控制所有的大臣和工人。鸿雁等人有不满和反抗,但无法动摇他的绝对统治。因此,乾隆皇帝不必像雍正帝那样严厉打击反对派。
李鸿案是康熙年间的一个极端竞争者,当乾隆皇帝登基后,它迅速结束了康、雍、甘三个时期持续了几十年的皇子之争,永远地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