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董事长于冬被强制执行300万元。被强制执行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于冬在哥哥于海的婚姻纠纷中扮演了担保人的角色,于冬作为担保人被强制执行300万元。

相信很多人对董这个娱乐圈大腕的名字都听过太多了,因为董的博纳影业曾拍摄过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湄公河行动》、《红海行动》等。这么优秀的电影人很难想象会被300万难倒,所以大家都很好奇真正的原因。

第一,于东虽然成了法院执行人,但责任不在他。当大家看到博纳影业公司老板冬天成了法院的执行人,大家都认为冬天有违法行为。但是,当大家看到博纳影业公司发布的声明时,大家恍然大悟。原来,于冬成为法院执行人,是因为于冬受到了哥哥于冬的牵连。

第二,于冬是我弟弟的担保人,所以于冬会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于冬的哥哥于海娶妻时,弟弟于冬是哥哥和嫂子的担保人。一旦于冬哥哥于海宣布和妻子离婚,弟弟于冬就要赔偿嫂子300万左右。为了让弟弟尽快结婚,于冬同意了这份协议的要求。然而,几年后,这个约定成了困扰董的问题。

第三,于冬不是没钱赔偿,而是因为于冬对协议有异议。哥哥前妻拿着协议找到于冬时,于冬认为协议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利益,所以于冬当时没有答应赔偿哥哥前妻300万。于是哥哥的前妻拿着这份协议,找到法院要求于冬赔偿自己,这也是为什么这件事会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不是因为于冬没钱赔偿,而是于冬觉得这个协议不能被法律认可。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但外人不好对此事发表态度和看法。因为这件事毕竟是于冬的家事,即使于冬成为了法院的执行人,于冬犯了什么错误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