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乐队的详细资料
1
真名:弗雷德里克·布尔萨拉
乐队位置:主唱,键盘
出生日期:1946年9月5日
出生地:(坦桑尼亚)/(桑给巴尔)
头发颜色:黑色
眼睛颜色:棕色
身高:177厘米
兴趣:绘画。
1946年,佛莱迪·摩克瑞出生,父亲是英国领事和公务员,去了非洲的尚斯巴,母亲有伊朗血统。弗雷迪10岁时,由于父亲的工作,全家移民印度,进入一所招收所有学生的学校。此时的印度,他不仅是乒乓球、曲棍球等运动的优秀运动员,还是钢琴演奏出色的音乐家。1959年随家人迁回英国定居,1964年进入伊灵艺术学校,取得插画及平面设计资格。之后女王的标准象形文字和勋章(等。)是弗雷迪设计的。
弗雷迪从14岁开始就是乐团的主唱。从1967开始全职从事平面设计工作,同时受到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刺激,开始投身摇滚音乐创作,并加入了名为“Wrackage”的乐团。后来直到1970年QUEEN正式出道,他还以“Larry Lurex”的名字发行了一首单曲。虽然这首单曲是由QUEEN成员作曲的,但是据说连成员自己都不记得为什么会以这个名字发行了。
弗雷迪一直对各国文化极为感兴趣,对日本文化产生了高度的认同感和亲切感,尤其是在衣食住行等领域,直到第一次访问日本。据说在他伦敦的住所里,日本的茶总是现成的,而在他访日期间,他逛古董店的次数更多了,他对日本文化的喜爱也成了一个相当有名的故事。
弗雷迪无论何时何地都和每个人认真相处。相反,他有敏锐的感受力。他是一个完全严格要求自己,凡事讲求完美主义的摇滚明星。1991 165438+10月24日,弗雷迪在伦敦家中去世,享年45岁。
2
真名:布莱恩·哈罗德·梅
乐队位置:吉他
出生日期:1947 07 19。
出生地:英格兰米德尔塞克斯
头发颜色:棕色
眼睛颜色:浅棕色
身高:183cm(厚底鞋,厚底鞋~ ~)?
欣赏的音乐家或艺术家: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吉米·亨德里克斯,杰夫·贝克。
兴趣:天文、阅读和写作(果然= =+)
布莱恩·梅从小就喜欢音乐。虽然他不知道当时收音机里到底在唱什么,但他总是跟着哼唱。同时,他也是康妮·弗朗西丝的头号粉丝。我第一次接触空心吉他是在他7岁的时候。另一方面,受身为工程师的父亲影响,我开始认真学习数学和物理,进入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主修红外天文。毕业后,他顺利地获得了理学学士的资格,然后在一所中学担任讲师。不仅如此,他还被选为参与航天火箭研制团队进行科学研究的10科研人员之一。他确实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
此外,1963年,他用朋友家取暖器100多年的木材提炼而成。在父亲的配合下,他开始自己制作吉他。他花了五年多的时间才成功。据说这款吉他可以发出小提琴甚至法国号的音色(不是传说,是事实!)是布莱恩的代表作。经过多次改进,现在仍在使用。(还生了好多孩子~ ~ ~)
如今,已经成功奠定了“吉他英雄”地位的布莱恩,时刻关注着年轻音乐人的动向,尽管他是一个超级巨星。比如范海伦从Brian出道就一直是他的吉他手,威豹乐队是Brian一直鼓励和称赞的乐队之一(确实是一个敢在公开场合偷亲戚的乐队)。而对音乐如此热爱的布莱恩,却始终保持着对自己世界认真思考、冷静谦逊等个人特质。正因为如此,他永远是乐团最好的管理者,他会一手处理任何纠纷或争议,一手主持正义。有一段插曲,他曾说:“如果有来生,我想做一只企鹅。”他企鹅般的长相可以说是最出名的了。
三
真名:罗杰·梅多斯·泰勒
乐队位置:鼓手
出生日期:1949年7月26日。
出生地:英国(诺福克)
头发颜色:金色
眼睛颜色:蓝色
身高:177厘米
欣赏的音乐家或艺术家:约翰列侬,鲍勃迪伦,吉米·亨德里克斯,齐柏林飞船,谁,大卫·鲍依。
兴趣:开车、阅读、弹吉他、日光浴。
8岁时,罗杰·泰勒从他的出生地诺福克搬到康沃尔,曾加入当地大教堂的专属唱诗班。但据说此时他已经一头扎进了摇滚音乐的世界。(八卦要追溯到很久以前)他第一次接触吉他是在9岁的时候。之后他也开始学架子鼓,而且能打一手好鼓。当时给他鼓的人是他的父亲。本来他的志向是做一名吉他手,但是由于他的鼓技进步很快,加上当时想做吉他手的人很多,所以想做鼓手的人比例就少了很多。所以,就成了他最终选择打鼓的原因。高中毕业后,他听从母亲的建议,进入伦敦医院医学院牙科系。罗杰正在读大学,他总是去伦敦听大学音乐会。1968有一天,罗杰看到布莱恩在公告栏上发帖招聘吉他手(吉他手招吉他手?!想玩G3什么的?),于是就成了两人组建“微笑”乐团的契机。后来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因为受不了解剖学等其他所谓的“怪学”,决定退学。当时他认识了弗雷迪,两人一起经营一家二手服装店,开始同居。但是两年后,这次他进入了北伦敦理工学院学习生物学。
在皇后乐团,他堪称最具“摇滚气质”的成员,因为“践行了‘活出自己’的原则”(罗杰自己说)。QUEEN正式出道后,因其出众的潇洒特质和正直的面容,迷倒了众多女粉丝。而且一切都不拘泥于细节,这种大方的性格也可以说是他的个人魅力之一。(一个飞人语:因为他的绅士野兽的特质和“英格兰第一美女”的华丽外表,让无数少女为之神魂颠倒。但是神经质的开心果性格削弱了其他男人的嫉妒心,让他出乎意料的受到同性的欢迎~ ~)但其实他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人,据说只要时间允许,他几乎会尽力去读各种相关的书籍。
四
真名:约翰·理查德·迪肯
乐队位置:低音
出生日期:1951 08 19。
出生地:英国莱斯特。
头发颜色:棕色
眼睛颜色:灰色
身高:178 cm(上下身高)?
欣赏的音乐家或艺术家:甲壳虫乐队,佛莱迪·摩克瑞,布莱恩·梅,埃尔维斯·考斯特罗,奶油,洛瑞·盖乐许,吉米·亨德里克斯。
兴趣:汽车,音乐。
曾经信誓旦旦说“乡村音乐、民谣等各种音乐我都不敏感,摇滚音乐才是自己的音乐”的约翰·迪肯,也是第一次接触吉他。从12岁开始,他开始演奏其他音乐。两年后,他将兴趣转向了贝斯,并立即与朋友组建了一支名为“反对派”的乐队,在文化中心等地举办音乐会。然后他加入了另一个叫做“艺术”的乐队。1969进入伦敦大学附属奎尔西学院学习电子工程。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有接触过音乐,但受到吉米·亨德里克斯、奶油等艺术家的影响很大,于是在1970又和朋友组成了乐团,积极从事各种音乐活动。后来从学院毕业当了主任教师,开始从事中学教师工作。直到QUEEN发行第二张专辑《QUEEN II》,踏上职业音乐人的道路,他工作了四年。约翰参加了女王在皇家学院举办的试演,然后在1971年加入了乐团。那时,他还在大学里学习。在参加试演之前,他已经和弗雷迪、布莱恩和罗杰有过几次联系,而这三个人也在迪厅看过约翰的几次表演,所以选拔进行得很顺利。
因为约翰是乐团里最年轻的,所以经常被当成他的弟弟,但其实他的行事风格是最稳重踏实的。他也是第一个完成终身大事的会员。他和妻子维罗妮卡有四个孩子:迈克尔、罗伯特、劳拉和约书亚。(后来又加了两个)另外,包括约翰本人在内,四位成员一致认为他是乐团成员中最温和的人,他的个性,再加上他在常识方面的过人学识,使他成为负责管理乐团经济收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