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地就医北京医保怎么报销?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可以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账户的金额可通过医保卡的任意营业网点提取,用于支持门诊一般疾病的费用和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特定治疗)的,可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治疗,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参保单位持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证明或特定门诊项目医疗费用须附市医保中心认可的《门特申请表》复印件的诊断证明(急诊观察除外);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正式收据(背面有报销人签名)。

扩展数据:

“异地医保”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异地就医,包括出差、旅游期间的急症治疗,患者主动转外地就医,存在医疗费用不能及时结算的问题。

二是短期流动、工作地点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就医,包括单位派驻各地的人员和派驻机构在当地的员工。

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处于流动状态,比如建筑行业的职工医疗,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保,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到安置地的,以及依靠子女迁入而没有户口的。

表面上看,问题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本质上,安建的医疗待遇往往比参保地好,安置人员觉得医疗待遇不平等。

异地就医的原因

1.由于当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些重症患者和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患者被转到外地就医。

2.有的人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时在外地工作,生病了就在工作地就医。

3.部分员工退休后,思念故土回老家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有的企业在国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员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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