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学区划分
2.石怀大学附属萧山南校区(含石怀大学附属第十三、十四小学):金域蓝湾、定远时嘉、恒大绿洲、万茂城、书香雅苑、中央美域、东方蓝海(舜耕华府、舜耕悦府)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3.石怀大学附属萧山区第十五小学:领秀山南、半山家园、南山里、舜山明帝、安良淮安府、郭斌府、玉香山、拓基广场、一品山南、中铁南山书院、金地庐山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4.石怀大学萧山第十六小学:金融世家、中植新怡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海德公馆、金融广场、舜耕大学、碧桂园、南山明帝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5.东山中学泉山湖校区(小学):招收泉山湖、盛迪绿园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6.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志高戴逸城、金山花园、一品绿园、中南漫月湾、山南一中、R&F公馆、东昌大院、春风南岸、绿城岳明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7.安徽师范大学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招收龙城奥韵、英联、依山南等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8.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招收安立嘉园、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第三代。
9.三合中心小学:招收土楼村、舜耕村、东山村、岭南村、许旺村、高尧村、马旭村、徐洼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园一至四期的孩子。
10,玉兰小学:大营村、横塘村、西瓦村、三合村、四店村、农民新村安置小区香樟苑五期及玫瑰园、玉兰苑居民子女入学。
11,槐南子学校(小学):暂停招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免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